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:
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。
公布日期:2005-12-29施行日期:2005-12-29现行有效
基本信息
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
效力级别
时效性 现行有效
公布日期 2005-12-29
施行日期 2005-12-29
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正文
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:
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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